合同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龙羊峡水光互补发电项目防雷检测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共和(产业园)发电项目防雷检测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珠玉发电项目防雷检测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河南发电项目防雷检测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共和(特许)发电项目防雷检测
合同编号:
4111-SGHB-SB/XL-[2019]第05号(总035号)
4121-GHYX-SB/XL-[2019]第013号(总047号)
4121-GHYX-SB/XL-[2019]第014号(总048号)
4051-HN-SB/XL-[2019]第02号(总013号)
4061-GH-SB/XL-[2019]第03号(总018号)
共和特许电站、龙羊峡水光互补电站、共和产业园电站、河南托叶玛电站、珠玉电站防雷检测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黄河水电公司共和特许电站、龙羊峡水光互补电站、共和产业园电站、河南托叶玛电站、珠玉电站按照《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要求,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各电站需要对升压站内建筑物防雷设施、防雷装置按照《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防雷检测报告。
1.2招标内容
对共和特许电站、龙羊峡水光互补电站、共和产业园电站、河南托叶玛电站、珠玉电站升压站及其附属建筑防雷装置进行防雷检测。其中共和特许电站升压站内4座建筑物及5座逆变器室进行检测;龙羊峡水光互补电站内50座建筑物及7个避雷针进行检测;共和产业园电站内46座建筑物及6个避雷针进行检测;115MW电站7座建筑物进行检测;共和特许电站内8座建筑物及1个避雷针进行检测;河南托叶玛电站9座建筑物及1个避雷针进行检测;珠玉电站34座建筑物及3个避雷针进行检测。
1.3工期要求及工作地点
1.3.1工期:本项目预计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业主单位通知为准。
1.3.2工作
河南托叶玛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县托叶玛乡;
水光互补光伏电站、产业园光伏电站、特许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均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光伏园区内。
本项目资金由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防雷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防雷检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26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27日 8:30~11:30,14:30~17:30
1.8.4发售
1.9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9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生物园区经四路8-2号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门口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