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审[2019]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
2.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下水道、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溪沿小区街老农科站路、飞龙路三条道路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农贸市场街、半边街、百家坪一巷、百家坪二巷及幼儿园巷道路改造工程;(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
2.9 招标编号:GDHCCD[2019]10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肆万元整、二标段: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 09月20 日09 时3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08月30 日~2019年09月05 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