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速凝剂 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06-19062)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方”)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华南事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速凝剂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福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白云乡岭下村,本项目合同工期60个月,项目位置距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和厦门市的直线距离分别为37km、60km、120km和192km。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速凝剂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速凝剂 | 无碱、液体、掺量6-8% | 708吨 | 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确切地点由使用方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font-size:12.0pt;font-family:仿宋_GB2312'>4、业绩: 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竞标响应人必须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供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期间签订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每份合同的合同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5、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竞标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竞标响应人无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6、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竞标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竞标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财务状况: 7.1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或者本单位签章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7.2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8、 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竞标响应人需自行对所投标的物的施工现场进行调查,特别是当地所用水泥和地材的调查,竞标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投标掺量的范围作出承诺。 10、竞标响应人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