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风险管控及污染介质治理工程)环境监理(第三次)
答疑及延期公告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风险管控及污染介质治理工程)环境监理(第三次) 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8月27日17:00)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答疑回复
问题 1、企业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环境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请问:(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2)若是有竣工验收的批复是否也可以证明?是否只提供验收批复的复印件即可(因为验收批复一般不会给原件给监理方留存)?
答:(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的批复。(2)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0.6中“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企业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环境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投资额,则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投资额证明文件原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件。有效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予以加分。类似工程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予以加分。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须放入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修改为“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企业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环境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投资额,则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投资额证明文件原件或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竣工验收批复可提供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予以加分。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须放入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0.4中“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 ”修改为“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其中竣工验收批复可提供复印件)”。
问题2、投标须知中投标文件份数3.7.8,出现了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也规定了份数,而投标标书中只有投标文件,未明确分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格式及要求?请问 只需要做一个投标文件内含(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还是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要分开进行响应。
答: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7.8“本项目投标文件份数为商务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U盘,含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修改为“本项目投标文件份数为:商务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为第一包);技术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为第二包);电子文件1份(U盘,含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为第三包);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密封。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为第四包),需列明原件,不做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问题3、保证金事宜,是不需要打保证金吧?
答: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二、延期公告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延期至2019年9月17日上午9: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