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雅爱小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MCXTZB2019-026
项目编号:XTJS2019001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九华雅爱小学建设项目已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潭经管审【2019】5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建设内容包括3栋4F教学楼、1栋3+2+5F综合办公楼、1栋1+1F体育馆(一层架空)、1栋2F食堂(局部3层为周转房)、门卫室及地埋 、道路广场、给水、雨污排水、绿化、亮化、围墙、连廊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2280.63万元。
2.4 服务工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 20 天,设计周期40天(中标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审批;方案设计审批完成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和审批。各阶段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调整。)。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①勘察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负责设计文件报批审定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出图及相关服务。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需具有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资质;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能力。
3.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
3.各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从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1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