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1、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防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盖章后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在“信用中国 ”网站 、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特殊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09月05日到2019年09月09日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 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 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 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 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平台(p>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09月05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9日2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09月10日 11点00分 开标一厅
11、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9年09月05日至2019年09月09日
备注:无
12、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医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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