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物资公司喷雾降尘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编码 |
货物名称 |
需求单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1896875 |
水油过滤喷雾装置\DZ/SWGY-6 |
梅花井煤矿 |
套 |
52 |
|
2 |
10216638 |
矿用热释光控自动洒水降尘装置\ZPR127红外线 |
羊场湾煤矿 |
台 |
6 |
提供煤安证 |
3 |
11103954 |
自动洒水灭尘装置\ZP127 |
枣泉煤矿 |
套 |
60 |
提供煤安证 |
4 |
11204622 |
矿用自动洒水降尘装置\ZP127 |
任家庄煤矿 |
套 |
10 |
提供煤安证 |
5 |
10216638 |
矿用热释光控自动洒水降尘装置\ZPR127红外线 |
红石湾煤矿 |
台 |
5 |
提供煤安证 |
6 |
11078108 |
矿用触控自动洒水降尘装置\ZPC-127 |
红石湾煤矿 |
套 |
2 |
提供煤安证 |
2.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45天内。
2.3交货地点:宁夏煤业各使用单位所在的物资供应服务中心。
2.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
2.5支付形式:承兑汇票或电汇。
2.6质保期:安装运行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贸易商(贸易商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物资编码为:10216638、11103954、11204622、11078108满足技术文件要求的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须具有至少1份与本项目标的物相似完成交货的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并提供1份与合同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04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10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