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沱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9] 3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的
3.4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如有疑问请
5.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技术标每套售价400元,由投标人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湘西自治州四楼“业务自助办理区”(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购买,购买截止时间为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9年9月14日17:00时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