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株洲大桥维修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审【2019】14号,建设资金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桥面布置:桥面总宽24m,其中机动车道宽14m(四车道),非机动车道两侧各3m,人行道宽两侧各2m。车行道设计荷载等级(汽-20、挂-100),非机动车道设计荷载等级(汽-10),人群荷载(3.5KN/㎡)。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桥混凝土露筋破损等病害处、裂缝处治、空心铰缝处理、引桥空心板支座更换、主桥12#墩盆式支座更换、泄水管接地安装等。项目总投资640.36万元,其中工程费533.19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48.96万元,预备费58.21万元。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伍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9年 09 月 05 日~2019年 09 月 27 日 9 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