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原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 一园区标准厂房宗地项目工程设计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投〔2019〕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茶陵县洣水产业投资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003.57㎡(约25.5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3301.06㎡,其中住宅31271㎡,商业10214.14㎡,地下室10252.37㎡(不计容),架空层1563.55㎡(不计容)。建筑密度25.56%,绿地率31.23%,容积率2.44,总户数240户,停车位397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8732.7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用约为152.48万元。
2.4 设计周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提交修规成果后的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初设完成后的3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的任务,并按期交于招标人。设计文件和相应的电子版设计U盘或光盘一份(文本为Word格式和图片格式,图纸为AutoCAD格式和图片格式)等资料按合同要求提交],各个阶段工期或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项目工程建设时序要求。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工程设计。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服务。项目内各类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地下车库以及区内道路、绿化、广场、给排水、供电、消防、通讯电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全文均同)。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费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做解释说明。)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9月6 日~2019年9月27日10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