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职教科技园公交综合枢纽建设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审【2019】123号文,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及建设单位自筹。 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维修车间、管理用房、配电房、停车场、充电桩以及区内道路、围墙、给排水、供配电工程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门卫及绿化工程等。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26平方米,停车位179个,充电桩10个。项目总投资约11847.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4183.4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及建设单位自筹。
2.3 建设
2.4 工期要求:一期工期30日历天;二期工期暂定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 为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沥青混合料的碾压所具备的温度,投标人须在株洲市区内有固定的沥青混凝土生产场所。若投标人不具有沥青混凝土生产场所,可租赁株洲市区内具备上述条件的沥青混凝土生产场所,并签订为本次招标生产沥青混凝土的合作协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玖 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9 月 6 日至2019年 9 月 29 日 9 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