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碧涌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芷江侗族自治县碧涌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已由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芷发改招标核字﹝2019﹞10号文件批准实施。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SCXR-2019-903
2.3建设
2.5工期要求:360日历日。
2.6质量要求:
①设计: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②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或以上。
③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相应的财务与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3.2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采购:营业执照包含环保设备销售相关内容。
3.5拟投入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
(1)项目总负责人(即EPC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部
(2)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3月-2019年8月)内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和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3月-2019年8月)内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三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伍万元整。
4.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4.3缴纳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怀化市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1)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选择“怀化市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