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化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9】13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拨下筹,招标人安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土建工程垃圾填埋3600m3、土石方117612m3,入场道路2520㎡、挡土墙2750m3、场底防渗工程4554㎡、边坡防渗工程52724.8㎡、雨水导排工程2732m、渗滤液收集工程渗滤导排盲沟370m、填埋气导排与地下水监测导气石笼23孔、其他工程无纺土工布(300g/㎡)修补3500㎡。项目总投资约2795万元。
2.4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接到招标人书面的开工令起计算。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工。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由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并签字,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停工,擅自停工超过3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国务院令第279号。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其中: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的深化设计内容等。
2.8本工程投标价以下浮率报价。中标人须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并向业主提交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报告。由业主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审计,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基准按本投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签订合同的工程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3拟承担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相关专业人员1人,所有参与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拟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5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9月 6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