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涉海工程)环境影响监测
1. 招标条件
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能源〔2017〕351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 ,资金来源为自有出资+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 (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涉海工程)环境影响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天然气管道1条,起于已建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江瑶阀室,止于象山县境内新建象山末站,线路长度约32km;配套建设桥头胡阀室、大佳何阀室2座,象山末站1座,扩建江瑶阀室1座,建设地址位于宁波地区宁海县及象山县,计划于2018年年底建成。
2.2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通过环保验收止,含试运行期。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涉海工程)环境监理、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服务、验收调查(含监测)及验收服务工作。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①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
②具备浙江省环境监理推荐资格,资格等级和行业范围为海洋工程甲级。单位名称列入浙江省环境监理资格推荐目录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③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建设项目施工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购买标书请选择平台支付,切勿选择现金。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 2019 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10月10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交易平台客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