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家片区蒸水及支流防洪堤建设工程项目-蒸水河南岸、柿江河沿岸风光带、道路、防洪堤工程经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自筹。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
(一)风光带:建设总长约6.5千米;
(二)防洪堤:分为蒸水南堤(柿江河与蒸水交汇处至衡阳市市界)和柿江河沿岸(柿江河与蒸水交汇处至岳临高速)两部分,建设总长6.5千米,陆家片区防洪堤按照五十年一遇,排涝标准十年一遇设计标准建设;易家洲保护圈防洪堤按照五十年一遇,排涝标准十年一遇设计标准建设;
(三)规划市政道路:蒸水河南岸规划道路长约2376米,宽为30米;柿江河西岸规划道路长约990米,宽为30米。
2.4 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0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0000万元(具体以财政审定为准)。
2.5 工期要求:109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蒸水河南岸、柿江河沿岸风光带、防洪堤及市政道路的施工(具体范围以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了园林绿化工程;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类似综合性工程,是指施工范围同时包含临堤(或临湖)市政道路工程和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3.3拟任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
3.5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