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无亏损财务报表。 |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3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 万元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或具有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未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参加公路工程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交通”网站(credit.mot.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shixin.court.gov.cn)。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 15 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看)。 |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3个四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3个四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或具有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注:根据宁建建发【2014】27号文件第八条关于关键人员的规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自更换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参与建筑市场活动)。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nxggzyj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