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濮阳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濮阳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服务内容:参考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华能濮阳县500MW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及按照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和水土保持治理进行全过程监测,指导完成水土保持治理工作,负责出具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所出报告均符合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完善风电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规避法律法规风险,并通过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使项目建设满足水保“三同时”要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通过验收及完成市水利局备案。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参考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华能濮阳县500MW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及按照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和水土保持治理进行全过程监测,指导完成水土保持治理工作,负责出具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所出报告均符合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完善风电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规避法律法规风险,并通过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使项目建设满足水保“三同时”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管理等方面要求。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工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2)满足项目及招标人要求,通过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使项目建设满足水保“三同时”要求。
3)水保报告批复后因政策调整,项目建设涉及区域有所变动,完成水土报告批复变更。为达到水保验收相关要求,需政府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文件时,负责与政府部门沟通且取得证明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 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应具有至少2项风电工程水土保持编制或者监测服务工作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3 年及以上经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9月19日17时起至2019年9月25日17时止,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