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_战报大队运兵车采购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战报大队运兵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YCC[2019]0597
2、采购
3、
4、项目
5、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
付款期限:供应商配合我单位提供全部支付所需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质保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或10万公里。
1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 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
14、★本项目采用评审期间,供应商代表应当保持秘钥登录状态下关注本企业账号信息,随时准备按照谈判小组的澄清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是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单位,必须通过专用电子密钥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和解密等投标工作。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但未办理电子密钥的,请在黑龙江省 登录后,左边任务栏点击“电子秘钥申请”进行申报办理 。为不影响投标,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按上述要求尽快完成投标准备工作。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法律规定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 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按模板如实填写。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 采购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2019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17:30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伊春市 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材料。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
递交投标文件
4. 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1日上午9:00
5. 如有内容不一致情况,以黑龙江省 站——伊春市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6.
采 购 人: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