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煤业 灵泉煤矿、灵露煤矿储量核实报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91012_1108228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矿业权和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需要,编制灵泉煤矿、灵露煤矿储量核实报告。
2.2项目
2.3服务
2.4服务内容:
根据相关决议,拟开展《灵泉煤矿、灵露煤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工作。
(1)储量核实报告包括:报告文字部分、相关图件、表格及备案证明。
(2)招标方提供灵泉煤矿、灵露煤矿采矿许可证,矿山采掘工程平面图,矿山建设、生产、地质等相关资料。
(3)投标方按照国家及地质行业的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编制储量核实报告,提交的储量核实报告要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负责报告编制、修改及审批的技术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依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 12719—91)、《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5—200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提纲》(国土资发〔2007〕26号)等相关标准、规范,完成灵泉煤矿和灵露煤矿的储量核实报告。
(5)编制完成的“灵泉煤矿、灵露煤矿储量核实报告”,经扎煤公司初审后,投标人负责报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其组织专家对“核实报告”进行评审及备案工作。
(6)报告通过评审机构评审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后,内完成资料汇交工作,并向招标方提供六套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告。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内完成。
2.6资金来源:自筹。
2.7付款方式:招标方无预付款,提交报告初稿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报告经扎煤公司初审合格并提交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报告通过评审机构评审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2专项条件:
3.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提供证明原件扫描件);
3.2.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4项目经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2.5具有近五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类似业绩不少于5份且至2018年至少有一份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3.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3.2.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8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10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已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2019年16:00起至2019年17:00止),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