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神华虞城风电项目电力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东北部,乔集乡、张集镇、刘集乡、田庙乡和镇里固乡境内
(2)容量: 50MW
(3)计划工期:暂定2020年4月6日前完成道路施工,2020年7月6日前完成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2020年12月7日前完成场内集电线路施工,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升压站土建施工,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施工,2020年11月3日具备电力质监验收条件,2020年12月25日风机并网发电。
(4)监理服务周期:
监理服务周期比计划工期多3个月,如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则开工日期顺延,监理服务周期不变,时间为18个月。
(5)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①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20台2500kW的风机及塔架安装(包括吊装)、塔架电气及其他附件调试、20台箱变及其高低压电缆安装、35kV集电线路及通信光缆工程、110kV送出线路工程、风电场接地系统工程等。
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1台主变压器及其中性点系统的安装、110KV配电装置的安装、35KV配电装置的安装、35KV无功补偿装置的安装、升压站内电缆工程、升压站控制和保护系统安装工程等。
② 建筑工程
发电设备工程包括:20台风机基础工程、20台箱变基础工程及输电线路、集电线路基础工程、送出线路基础工程等。
风电场升压站生产楼、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基础和沟道等建设。
场内交通及辅助工程包括:风机及箱变基础平台土方回填、场内交通道路工程、运维道路硬化工程等。
包含对端电网变电站接口以内的整个风电场建设(不包括风机调试)工程监理。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或房屋建筑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3年(2016年06月30日至今,下同)有三个(含)以上50MW(含)以上等级风电项目工程监理业绩(附体现风电场容量的监理合同扫描件,业绩表无效)。
4) 项目总监须持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电建协会认定注册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同时监理其他工程并提供承诺书)。近3年作为总监主持过一个(含)以上50MW(含)以上等级风电项目监理工作(附体现风电场容量和项目总监的监理合同或业主证明,业绩表无效)。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1月05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