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
中方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现对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招标答疑回复
提问1:招标文件第105页价格清单,投标人是否可以根据本单位设计方案及湘建价〔2016〕160号文《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自主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招标人发布的模拟清单只需响应招标人发布的控制价中的材料暂估价和专用工程暂估价则可,其他清单项仅作为投标人的参考,不做响应性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是否可按以下要求执行:“如计价软件(须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测评的软件)打印出的表格格式与本文件规定的格式有差异时,以计价软件打印出的表格为准”?
答:以计价软件打印出的表格为准,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D.1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E.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F.3暂列金额明细表,F.5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计算表,J.2人工、所有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用量汇总与单价表。
提问3:根据已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模拟清单及编制说明得知:供气工程按80万元暂估列入、弱电工程以166万元暂估列入、供水工程(市政给水管网开通)以10万元暂估列入、电梯工程以170万元暂估列入、柴油发电机组以18万元暂估列入、变配电工程以150万元暂估列入、污水处理设备以80万元暂估列入。以上7项暂估价共计674万元,在模拟清单中是以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中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体现,因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人均需响应招标人发布的控制价中的材料暂估价和专用工程暂估价,投标人能否将以上7项单独建立一个单位工程并命名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在F.5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一般计税法)中统一计取,填写投标函时将此7项费用填入其他项目费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并请招标人明确此7项专业工程暂估价674万元为含税暂估价还是需要按照相关计价文件对其单独计税?
答:以招标人发布的清单为准,7项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含税暂估价。暂估价专业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投资评审中心及审计局审定金额为准(详见附表)。
提问4:模拟清单编制说明第15条:土建部分按分部分项费用的6%记取不可预见费,请公布不可预见费的具体金额为多少?根据模拟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不可预见费中的暂列金额在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中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体现,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此项是否可单列单位工程并命名为不可预见费,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在F.3 暂列金额明细表(一般计税法)中计取,填写投标函时将此项费用填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并请招标人明确暂列金额是含税价还是需要按照相关计价文件对其单独计税?
答:投标报价土建部分不可预见费按含税金额为1936718元整,在F.3 暂列金额明细表(一般计税法)中计取并统计到F.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详见附表)。不可预见费最终结算金额以投资评审中心及审计局审定金额为准。
提问5:中方县中医院安装工程中招标清单51-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清单52热水循环泵、53一次循环泵特征描述为暂估价,但是招标清单没有提供具体暂估价金额,是否应该提供其暂估价具体金额给投标方(招标施工图纸还没设计细化到位,我方对这些设备单价无法估计准备,恳请 提供暂估价)?
答:补充发布材料暂估价金额: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含税暂估价12万元/套,热水循环泵含税暂估价1500元/套,一次循环泵含税暂估价1200元/套(详见附表)。
提问6:招标文件第9页3.2.5项投标报价说明及招标控制价中第四条“结算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结算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以投资评审中心根据计价原则审定的价格确定最终结算价”。但是现在中方项目都是以审计局审定的结论为准,这里是否妥当?
答:以投资评审中心及审计局审定的结论为准。
提问7:中方县中医中医院主体工程清单83、173、174没有工程量,报价是否按没有工程量考虑?
答:无工程量。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调整为5363.73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用77.69万元,建安费用5286.04万元。除补充清单表格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不变。投标报价的施工图设计费和建安费用和投标总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