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某部公寓房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答疑
各潜在投标
现对各投标人提出的关于“怀化市某部公寓房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疑问统一回复如下:
问题1:投标函格式部分第七点(7.6)中要求提供纳税信用情况证明的复印件,而税务登记证作为企业纳税情况的证明,请问纳税信用情况证明的复印件可否用税务登记证代替(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即可代替税务登记证)?
回复:纳税信用情况证明指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如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完税证明),如不需缴税的,应出具有关情况的说明。
问题2:40#41#45#楼整修改造项目和43#47#51#楼整修改造项目无安装工程量清单,请问是否遗漏?
回复: 40#41#45#楼整修改造项目和43#47#51#楼整修改造项目无安装工程。
问题3:该项目所有装饰单位工程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2.1都有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的金额,但是并没有提供F4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表,请补充?
回复:F4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已补充,请自行在怀化市下载。
问题4:本着环保节约的原则,E3、E4、E5表是否可以只提供电子版,中标后再提供软件版?
回复:可以。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