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项目名称)01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浙发改设计[2019]57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温交许[2019]29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平阳县财政(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主线甬台温高速公路K1784+441~K1785+482(运营桩号)段增设A+A型双喇叭互通,改造高速公路长度约1.04公里,匝道长度约3.24公里。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4.662公里,起点与在建万鳌公路平交,在K1+328与现状104国道平交,在K2+155~K3+590设置互通上跨甬台温高速,在K3+884下穿温福铁路桥,终点与在建104国道西过境工程平交。全线设置互通主线及匝道桥梁1876米/12座,涵洞32米/4道,互通交叉1处,收费站1处,管理用房1处;连接线桥梁821米/3座,涵洞388米/11道,互通交叉1处,主要平面交叉3处。2.2 本次 01标段招标范围:本合同段桩号为LK0+000-LK1+291.2,路线全长约1.291K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含连接线1号桥5*16米中桥一座。主要内容为:本标段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概算建安费约5517万元。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主要结构形式、概算造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2]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11月05日至2019年11月11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以下简称“ ”)(网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 8323 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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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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