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鼎锌业 箐门村人畜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金鼎锌业 箐门村人畜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凤凰箐 取水工程、老姆井 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线工程 、水厂、清水高位水池 、配水主管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金鼎锌业 箐门村人畜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
2.1项目
2.2项目类型:工程施工类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为箐门村下辖的箐1、箐2、仁茂、新井、石凳和杏花六个村民小组提供人畜饮用水,近期服务人口约4000人,远期服务人口约5000人。供水规模为1200m3/d。主要内容为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线工程、水厂、清水高位水池和配水工程。
2.4项目
2.5招标范围:凤凰箐 取水工程、老姆井 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线工程 、水厂、清水高位水池 、配水主管等。
2.6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为120日历天内,工期计算开始日期以发包方下达开工令日期开始计算。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应国家质量标准,整体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金鼎锌业 箐门村人畜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提供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建康体系认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财务要求
企业资金状况良好,提供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3.3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 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3.4 业绩要求
2014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饮水或供水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大于400万元 。
3.5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不少于1个已完成类似项目项目经理 ;
2)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并提供相应的安全员证;
3)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相应操作证 。
3.6 其他要求
1)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云建建【2015】342号文的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且拟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须与入滇备案人员一致。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11-07 09:00——2019-1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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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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