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 宁波 慈溪市公-安局雪亮二期配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 宁波 慈溪市公-安局雪亮二期配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19-238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 宁波 慈溪市公-安局雪亮二期配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及系统集成、后期运维服务,项目预算1600万元。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二大部分:
第一部分:中国电信股份 宁波 慈溪市公-安局雪亮二期配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相关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最高限价1200万元(其中配套设备最高限价1050万元,系统集成最高限价150万元);
第二部分:5年平台及设备维护服务采购,最高限价40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投标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投标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建设
1.5设备质保期: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验收[ 5 ]年(“质保期”),从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6项目进度要求:。
1.7付款方式:
(1)设备及系统集成部分:在设备到货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初验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5年平台及设备维护服务部分:分5年支付。
1.8合同签订形式:签订总价合同,设备、系统集成、维护服务分别签订合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11月27日17时00分至2019年12月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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