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鲤溪镇贵头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鲤溪镇贵头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许准字【2019】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宁远县鲤溪镇贵头村,主要工程内容为截排水沟、抗滑桩、挡土墙等工程(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09时 30分止。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 网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 网网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年12月25日09 时 30分(北京时间);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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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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