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
科创中心维修提质改造项目的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12月1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澄清与修改文件。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贵单位在公布工程量清单时,公布的工程量清单表格均为已标价清单表,请问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我方是否可以结合市场情况自主报价,材料价格可以高于公布的人材机价格表?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根据浏政办发【2010】3号文件规定管理费及利润优惠30%,我方在投标过程中,管理费及利润是否也要进行同等优惠? 该项目是否只控制投标限价总价即可,而公布的其它综合单价或费用不受最高投标限价的控制,不做为评标上限?
答: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1、在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D1表中科创中心维修提质改造项目—外墙装修工程其他项目费合计为316229.42元,但是在对应节点详细工程量清单中F1表其他项目费合计金额为312638.27元、F3表中不可预见费金额为312638.27元。请问D1表中其他项目费合计是否有误?科创中心维修提质改造项目—外墙装修工程其他项目费具体以哪一个金额为准。
答:以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修正版“为准。
问题3:请问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70万元的公共建筑提质改造及类似施工业绩,那么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是否算类似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和业绩加分要求
答:符合。
二、对招标文件的其他修改
1、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1434630.12 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1407056.73 元)”
2、招标文件“《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序号“1”中“类似项目经历”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提质改造及类似施工业绩。”修改为“《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序号“1”中“类似项目经历”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90万元的公共建筑提质改造及类似施工业绩。”
3、工程量清单以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修正版“为准。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