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法院六堡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WZZC2019-G2-10240-GLHY】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苍梧县人民法院六堡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已由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苍发改〔2019〕21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 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安全系统、避雷系统、安防系统、绿化、地面硬化、停车场、围墙、大门等工程。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约483.45万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梧州市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八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审核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或专职安全员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预付款为该项目签订合同价的30%。 (2)进度款支付方式:(1)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 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中标价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已验收合格单项工程的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计部门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3)工程费用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按月支付,工程费用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实际合同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第三方审计部门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税款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6. 评标方式
7.1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8.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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