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3年度(三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柘林镇电厂内。
2.2 机组容量:2×600MW+2×1000MW。
2.3 计划工期:三年。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系同舟科技有限公司饶平潮电分公司 2020—2023 年度(三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招标,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承担广东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2×1000MW 燃煤机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工作,包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服务期限为三年。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放灰和放渣操作,灰、渣接卸工作,石子煤运行、接卸及清运工作;
(2)在特殊情况下负责对粉煤灰加湿搅拌以及湿灰装车操作;
(3)负责灰库、渣库、石子煤区域地面卫生清理以及运输道路清扫、洒水;
(4)负责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运输车辆及船舶指挥调度管理,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车,运输船的靠港停泊等工作;
(5)积极配合甲方消除设备缺陷;
(6)负责粉煤灰、渣炉渣、石子煤运输全过程监管;
(7)负责固体废弃物运输车清洗、苫盖、清扫等防控扬尘、遗撒工作;
(8)负责日常数据的统计、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按班组标准化要求建立班组相关日志及台账;
(9)负责灰库散装机设备巡检并上报缺陷;
(10)负责将石子煤清运至指定地点;
(11)负责将灰渣淤池废泥清理至指定地点;
(12)湿渣中转站维护工作;
(13)负责文明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环保生产、治安交通、消防保卫管理;
(14)配合甲方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具体工作详见技术部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 3 年内不存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 3 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近 3 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应在近五年内具有独立承担至少 2 项总装机 2000MW 及以上火电厂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服务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应答人不得同时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应答。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