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1年中国联通上海市 工程服务商集中招标项目-局内配套设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YT06202000004ZB,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上海市 ,建设资金来 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信息系统、创新业务及增值平台、传送网、数据网、市公司实施的局房及基础设施项目、移动核心网、市公司实施的运维技改及节能减排、固定
2.2 设计服务
2.3 项目规模:总投资9321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项目投资金额为预估金额,若由于政府政策变化、市政、招标人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划调整等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某些单项工程无法实施或调整的,将按照实际勘察设计工程量进行结算)。
2.4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生效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2.5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每个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 专业类别 | 预算 (不含税) |
标段1 | 信息系统、创新业务及增值平台、传送网、数据网、局房配套及基础设施、移动核心网、技改及节能减排、固定 | 8853万元 |
标段2 | 市公司实施的运维条线大修理类工程(局房土建类工程勘察设计、管线类工程勘察设计、机房配套整改类工程勘查设计、通信设备整改类与搬迁类工程勘察设计) | 468万元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2.6 报价要求:报价下浮率须大于等于20%,投标单位所报下浮率超出规定范围则报价评分为0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最新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以上。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及以上。
3.3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 ( )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2017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串通投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5.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月23日00时00分至2020年2月4日17时00分。
5.1.2 招标文件
1) 投标人 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 平台”(网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及以上。
3.3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 ( )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2017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串通投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5.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月23日00时00分至2020年2月4日17时00分。
5.1.2 招标文件
1) 投标人 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 平台”(网
2) 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5.2招标文件费用:
5.2.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因投标人未按上述操作指引导致的已付款但未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2.2、支付方式:沃支付( 平台)。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2月2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 ( )、 ( )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 ( )、 ( )、 ( )上同时发布。
8.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邮件:zytshl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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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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