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重庆段客运专线工程(以下简称郑万铁路)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952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湖北、重庆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7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涉及的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重庆段站前工程ZWCQZQ-2标,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境内线路全长16.58km,正线起讫里程:DK645+536.5至DK662+117。合同工期62个月,自2016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合同金额为17.1亿元,主要工程量有隧道1座即巫山隧道,正洞全长16.57km,拟采用“3横洞+2平导+1斜井”的辅助坑道施工方案,隧道围岩多以IV级和V级为主。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通用条件中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因质量原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8.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用资格要求:
①.钢材
⑴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⑵生产商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⑶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 亿元人民币以上;
⑷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⑸生产商、代理商均需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⑹具有近三年的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评价等材料)。
⑺其他要求:①代理商必须取得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投标物资包件授权书,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②.水泥
⑴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⑵生产商拥有年产100万吨旋窑生产能力,且拥有自己的熟料生产基地或唯一熟料来源,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
⑶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3亿元及以上;
⑷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⑸代理商允许代理1个生产厂家的产品,且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⑹水泥质量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的标准要求且达到最新的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两年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⑺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⑻具有近三年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评价等材料)。
⑼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公告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3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月14日至2017年1月18日。
4.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络发售和现场发售两种方式。
4.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17年1月14日至2017年1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郑万重庆段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同时并投标申请表原件(附表2,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领取招标文件,如拷取电子版文件请自带存储工具。招标人可以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4.4网络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17年1月14日至2017 年1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郑万重庆段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同时并投标申请表(附表2,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发送,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扫描发送
4.5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同类物资一个或若干个包件的投标人,统一只获得一套招标文件。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7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个工作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2月8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8日10时00分,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