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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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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20#、22#-27#住宅楼和30#公建楼平整场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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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二区53号西院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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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占地面积为37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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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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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20#、22#-27#住宅楼和30#公建楼占地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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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0天(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平整场地工程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共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伍佰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资质;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4工程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有不少于3项建筑面积30000㎡以上规模类似工程业绩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3.1.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6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登陆进行供应商注册后,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三证合一,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4.2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发售,每包件售价2000元整。标书款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招标文件、建筑图均为电子版出售,若需纸质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快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上午09:00-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5日上午09:3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7年2月15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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