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优能康平96MW风电项目由康平二牛所口48MW和康平小城子48MW两个风电场组成,其中康平二牛所口48MW风电场已由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以(辽发改能源〔2012〕1442号)文批准建设,以(沈发便字〔2016〕8号)文完成项目及送出工程核准延期批复,康平小城子48MW风电场已由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以(辽发改能源〔2015〕5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优能(康平)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国电优能(康平)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康平县二牛所口镇、小城子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由两个风电场组成,其中康平二牛所口风电场容量48MW,安装2000kW风力发电机组24台,康平小城子风电场容量48MW,安装2000kW风力发电机组24台,工程总装机容量为96MW,共安装2000kW风力发电机组48台。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13个月。
招标范围:96MW风电项目风电场、220kV升压站、施工电源、中控楼、道路及附属设施的设计,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包含:项目地质详勘、220kV升压站、进场及场内道路、吊装平台、35kV场区配电线路、6kV施工电源、风机和箱变基础及其接地部分、项目相关电气设备。设计人负责从现场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执行概算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编制、工程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协助完成工程决算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编制项目涉及的设备、材料、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参加相关招评标会议、设计联络、设计审查、交底会议,签订技术协议;提供现场服务;项目建设需要的与本设计内容有关的其它设计服务;参加竣工验收。
标段划分:国电优能康平96MW风电项目分为康平二牛所口48MW风电场和康平小城子48MW风电场,本次招标不进行标段划分,投标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投标,二牛所口48MW和小城子48MW两个风电项目分别报价,公共部分纳入二牛所口48MW项目中报价。
设计成果与交付:收到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8日内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10日内完成地质详勘;初步设计评审后7日内交付设备招标文件;10日内交付开工图纸(包括升压站综合楼、道路、线路土建、附属建筑等);
设备技术协议签订后10日内完成全部土建图纸;30日内,完成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图纸;45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按照招标范围形成两套完整的设计成果(分别为二牛所口风电项目和小城子风电项目)。
水文气象:以可研报告为准
施工地质:以可研报告为准
交通运输:现场有国道及省级公路至风电场附近
周围环境:以可研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3 ,受 国电优能(康平)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4.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2月24日 09:00整到 2017年03月01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