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二批综合招标采购项目(动力电池租赁项目综合服务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17-GC-ZB002-ZH
1.招标条件
本(批)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二批综合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分标编号
服务项目名称(分标名称)
SD17-GC-ZB002-ZH-DCZL
动力电池租赁项目综合服务
SD17-GC-ZB002-ZH-DSJKF
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综合服务
SD17-GC-ZB002-ZH-ZGCLZL
直管工程车辆租赁项目综合服务
SD17-GC-ZB002-ZH-GLZX
电力医院管理咨询项目综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完成过与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l 根据法释〔2013〕17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单位或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11) 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12)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一)动力电池租赁项目综合服务
包1-包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工信部认可的检测机构的电池质量检测试验报告;投标人生产销售的动力电池应具有良好的实际运行业绩,在超过500辆纯电动汽车上使用,有在换电型纯电动汽车上运行的经验;投标人生产销售的动力电池可以和青岛目前运行的充换电站和车辆配合,具备青岛市目前运行的车型(申沃、沂星、一汽、五洲龙)中不低于2种车型的工信部目录,其中必须具备申沃车型的工信部目录;投标人应具有充足的生产能力,7月1日前开始供货;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二)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综合服务
包1:投标人应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具备CMMI三级及以上成熟度评估资质;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或者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个及以上信息化项目设计开发或实施业绩,且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中超联赛官方数据供应商盈动力(北京)大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二次开发授权书。
(三)直管工程车辆租赁项目综合服务
包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须具有经营机构、工商管理部门
注册的营业执照;济南分公司必须出示在济南地区长期经营情况证明;投标人提供的租赁汽车应是100km内的新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四)电力医院管理咨询项目综合服务
包1:投标人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50人数据采集团队,具备5万人次/年的采集能力;具有10人数据分析团队,团队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
说明:本批次招标所有标包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它的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标书。
4.2招标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汇款时必须注明“2批标书费”,将汇款底单及“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见附件二)”发传真或发邮件至(邮件内容为“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标书费”底单扫描件,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山东公司2批综合标书购买信息+投标单位全称。注:不合格报名表及非报名邮件一概不受理!)。代理机构发售招标文件。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开标时(即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4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提供以下便利:投标文件请于2017年4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递交至济南市。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5.5投标保证金要求:所有投标都必须以包为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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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