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东部城区集中供热整合工程2017年施工期间道路恢复标志标线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中东部城区集中供热整合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哈投城市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施工期间道路恢复标志标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中东部城区集中供热整合工程2017年施工期间道路恢复标志标线施工
2.2项目规模:施工涉及的全部道路标志标线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清明二道街-下夹树街-邮政街-民益街-一曼街-大成街-南通大街等街路)
2.4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工期82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行业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有标志、标线施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获取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他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PDF扫描版),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