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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家坝水电站2017年~2018年工程用建筑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向家坝水电站2017年~2018年工程用建筑钢材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向家坝水电站2017年~2018年工程用建筑钢材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向家坝水电站是金沙江流域水利资源梯级开发的最后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宜宾县和云南省水富县交界的金沙江峡谷出口处,工程距下游宜宾市33km,离水富县城1.5km,属通航河段。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标的物为向家坝水电站2017年~2018年工程用建筑钢材,计划采购数量约2665吨。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按月度分批次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 投标人应为钢筋生产厂商(或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总公司)或钢筋生产厂商(或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总公司)对本项目独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代理商的注册资金须在 500 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合,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 钢筋生产厂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至少涵盖热轧带肋钢筋牌号HRB400E和公称直径32mm;业绩要求:近5年(2012年至投标截止日)钢筋生产厂或所属销售总公司的独家授权代理商具有单个合同供应钢筋5000吨及以上的业绩;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

① 钢筋生产厂钢筋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及以上;

② 钢筋生产厂具有实施本项目的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获得钢筋生产厂家(或所属销售总公司)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且代理商仅能代理一家钢铁生产企业。厂商、所属销售总公司及本厂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且钢筋生产厂或所属销售总公司仅能一方对外授权(注:钢筋生产厂家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总公司可视为生产厂家,但其参与投标或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总公司与生产厂家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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