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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第15批非物资自行招标公告</title> <meta name="keywords" content="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第15批非物资自行(招标编号:FWZ1715XX)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第15批非物资自行(招标编号:FWZ1715XX)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针对本批次设计、施工、监理及服务分标,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1、告知函复印件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告知函需在注明的有效期之内;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本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联合体投标:见“需求一览表”。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email proteed]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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