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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17年9月第1次服务类谈判采购公告</title> <meta name="keywords" content="国网甘肃省电力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批)采购项目已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

本(批)采购项目已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采购人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委托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17年9月第1次服务类谈判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一)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应答。
(二)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谈判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问题;谈判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email prot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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