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批集中招标(火电)第二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事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电力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纳雍电厂一厂输煤系统落煤管及密封式导料槽改造总承包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ISO9001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不准转包。
4.投标人若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
5.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燃料运输系统同类项目新建或改造业绩2个及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参数、签字盖章页等)和业主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及。
6.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7.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8.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11.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专项资格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鸭溪电厂1~4号机组直流系统增加备用充电装置改造总承包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允许代理商投标,应有代理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设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的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3、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环境认证体系证书,具有高频电源开关充电机的生产许可证,且具有3C认证证书。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提供直流系统充电装置设备生产厂家近5年以来5套及以上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用于高频开关电源充电机成功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使用单位、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