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供电局2017年生产车辆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梅州供电局2017年生产车辆框架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梅州供电局2017年生产车辆框架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24331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资金来源:省公司拨款或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服务单位:梅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1.9
1.10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1636.00万元
1.11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上级公司收回招标人本项目物资的采购权,则该框架协议或对应明细物资的有效期终止。
1.12本项目选取中标人:本项目两驱手动汽油皮卡车标的1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有4个及以上时,中标人数量为2个,中标比例60%、40%;当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仅有3个时,中标人数量调整为1个,中标比例100%。其余标的每个标包选取一名中标人,选取各标包评标结果综合评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中标,中标分配比例为100%。
1.13限制中标包数规定:本有八个标的共九个标包,其中两驱手动汽油皮卡车标包1、标包2(两驱手动汽油皮卡车标的,不区分标包,只进行统一的一次性技术、商务和价格评议: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有4个及以上时,根据投标人的优选顺序及其经评审后的综合等分排名,推荐综合等分排名第一、二名为标包1、2的中标人,中标比例为60%、40%;当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仅有3个时,根据投标人的优选顺序及其经评审后的综合等分排名,推荐综合等分排名第一名为标包1的中标人,标的中标比例为100%)和四驱手动汽油皮卡车标包1为限制数量的中标标包,限制中标标包数量为1个,即投标人在以上三个标包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已中一个标包的投标人不再推荐为其他标包的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和规定的推荐中标顺序(顺序为:两驱手动汽油皮卡车标包1、四驱手动汽油皮卡车标包1、两驱手动汽油皮卡车标包2),依次推荐中标人。其他标包无限制中标规定。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
序号 |
品类 |
标的 |
概算金额 (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中标比例 |
预计标包金额 (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费(元) |
备注 |
|
1 |
机械用品 |
两驱手动 汽油皮卡车 |
796 |
1 |
1 |
60% |
478 |
34 |
200 |
单价最高限价及提供样车要求详见招标物资清单。 |
|
2 |
40% |
318 |
||||||||
|
2 |
机械用品 |
四驱手动 汽油皮卡车 |
418 |
1 |
100% |
418 |
19 |
200 |
||
|
3 |
机械用品 |
两驱自动挡 汽油皮卡车 |
95 |
/ |
1 |
100% |
95 |
19 |
100 |
|
|
4 |
机械用品 |
四驱自动挡 皮卡车 |
60 |
/ |
1 |
100% |
60 |
15 |
100 |
|
|
5 |
机械用品 |
人货车 |
66 |
/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
1 |
100% |
66 |
34 |
100 |
|
|
6 |
机械用品 |
面包车(7座) |
180 |
/ |
1 |
100% |
180 |
18 |
200 |
|
|
7 |
机械用品 |
面包车(11座) |
132 |
/ |
1 |
100% |
132 |
22 |
200 |
|
|
8 |
机械用品 |
面包车 (14-15座) |
96 |
/ |
1 |
100% |
96 |
24 |
100 |
发布招标公告时,按标包公布协议比例及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
3.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备自行生产或销售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5)关于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要求:
1)允许产品制造商或其广东区域的代理商、经销商进行投标。
2)制造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商作为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制造厂商有二个及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
4)如有多家代理商、经销商以同一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个投标人计算,以技术商务总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作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代理、经销证明(如机构授权书、制造厂商授权书、特许经销证明等)。
(6)为防止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的单位全部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以上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7)若在南方电网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梅州供电局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或恢复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梅州供电局发文为准)。
(8)报名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1)车辆生产企业及投标车辆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许可,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4.报名安排
本项目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6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11月01日16时30分00秒,登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采用公对公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递交:1)现金缴纳地址为:广东省梅州市梅埔路东升马鞍山梅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1楼会议室,联系人:陆工,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