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扩建改造项目己经(豫能办(2017)7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西环路,扩建改造后处理的污水为年产10万吨1,4-丁二醇项目、年产6万吨聚四氢呋喃项目、年产3000吨丁二酸酐项目的污水。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扩建改造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2.1.2 招标编号:YXZ-2017-1702
2.2招标范围
2.2.1本招标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扩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卖方负责工程设计、设备供货、安装、系统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
2.2.2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改造。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单位应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
(3)信誉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4)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自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国内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案例。
(5)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出具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参加报名;
本项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扩建改造项目己经(豫能办(2017)7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西环路,扩建改造后处理的污水为年产10万吨1,4-丁二醇项目、年产6万吨聚四氢呋喃项目、年产3000吨丁二酸酐项目的污水。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扩建改造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2.1.2 招标编号:YXZ-2017-1702
2.2招标范围
2.2.1本招标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扩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卖方负责工程设计、设备供货、安装、系统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
2.2.2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改造。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单位应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
(3)信誉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4)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自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国内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案例。
(5)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出具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参加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