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7-2019年中国联通河南洛阳电力电缆(铝线)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一次)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因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不满足开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告,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电力电缆(铝芯电缆:ZA-VLV 2*10mm2电缆、ZA-VLV22 2*10mm2电缆、ZA-VLV 2*16mm2电缆、ZA-VLV22 2*16mm2电缆、ZA-VLV 2*25mm2电缆、ZA-VLV22 2*25mm2电缆、ZA-VLV 3*25+1*16mm2电缆、ZA-VLV22 3*25+1*16mm2电缆、ZA-VLV 4*35电缆、ZA-VLV22 4*35电缆,共计10种规格)。本项目为框架式采购,拟采购期两年;
1.2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
1.3 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2.2、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
2.3、潜在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潜在投标人如是制造商,注册资金应达到 5000万元以上(含 5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5、潜在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注册资金应达到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需要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投标委托授权(提供制造商授权原件、制造商地址、制造商授权人及联系方式等。)
2.6、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规定,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或两家及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则均被否决投标。
2.7、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8、潜在投标人须在洛阳市内设有本地化管理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0天设立办事机构。
2.9、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拒绝其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1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电力电缆(铝芯电缆:ZA-VLV 2*10mm2电缆、ZA-VLV22 2*10mm2电缆、ZA-VLV 2*16mm2电缆、ZA-VLV22 2*16mm2电缆、ZA-VLV 2*25mm2电缆、ZA-VLV22 2*25mm2电缆、ZA-VLV 3*25+1*16mm2电缆、ZA-VLV22 3*25+1*16mm2电缆、ZA-VLV 4*35电缆、ZA-VLV22 4*35电缆,共计10种规格)。本项目为框架式采购,拟采购期两年;
1.2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
1.3 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2.2、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
2.3、潜在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潜在投标人如是制造商,注册资金应达到 5000万元以上(含 5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5、潜在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注册资金应达到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需要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投标委托授权(提供制造商授权原件、制造商地址、制造商授权人及联系方式等。)
2.6、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规定,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或两家及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则均被否决投标。
2.7、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8、潜在投标人须在洛阳市内设有本地化管理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0天设立办事机构。
2.9、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拒绝其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1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