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燃气机组主厂房钢结构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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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吨)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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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104/17-CL-0101 |
主厂房钢结构 |
3360 |
2925.00 |
五、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工程。
(二)工程建设规模:建设一套650MW级H(J)型燃气和一台350MW燃煤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燃气机组计划于2017年11月开工,2018年12月投产。
(三)交通运输情况:
铁路:京山铁路位于厂区北侧1.20km,电厂现有铁路专用线自京山线上的军粮城车站接轨,铁路专用线长约3.4km。本期工程拟选厂址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路:厂区北距津塘公路230m,电厂进厂道路与津塘公路相通。
(四)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通过集团公司的主体开工备案(中国华电建函〔2017〕205号),已获得天津市发改委的核准批复(津发改许可〔2016〕130号)。
燃气机组初步设计及概算已通过电规总院审查会议纪要(电规发电〔2017〕94号)。燃气机组主厂房钢结构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已完成审查,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从2012年(含2012年)以后具有两台及以上300MW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钢结构设计制造投运业绩(附业绩证明文件)。
1.4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特级制造资质。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7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工程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1.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9投标人应如实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一)公告时间:2017年11月07日-2017年11月14日18时止
(三)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云南宣威发电输煤及制粉系统运行维护(三年)项目招标公告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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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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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输煤及制粉系统运行维护 |
1、业绩:投标人近两年须至少具有一个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输煤及制粉系统运行维护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输煤系统22条带式输送机检修;输煤系统2台碎煤机检修;输煤系统2台筛煤机检修;输煤系统2台斗轮机检修;输煤系统8台叶轮给煤机检修;输煤系统12台除尘器检修;输煤系统排水设备检修;输煤系统其他附属设备检修;#7锅炉机组5台磨煤机检修;#8锅炉机组5台磨煤机检修;#9锅炉机组5台磨煤机检修;#10锅炉机组5台磨煤机检修;#11锅炉机组5台磨煤机检修;#12锅炉机组5台磨煤机检修;输煤、制粉运行维护等工作;煤场长期通煤及平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一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07日 09:00整到 2017年11月15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7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1.8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8.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8.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8.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8.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8.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8.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9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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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和规格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服务期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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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输煤及制粉系统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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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GDCX04-JGZB17-1675/01 |
100628元 |
1.1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28日 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