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苏州热电厂位于苏州市高新区。电厂管理和运营2×60MW燃煤机组,配合三台循环流化床锅炉。
锅炉:三台锅炉型号为SG—240/9.81—M257型高温高压、单汽包横置式、单炉膛、自然循环、配有三台汽动引风机及其附属系统设备、全钢架π型布置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厂家: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汽轮机:两台型号为C60-8.83/1.27汽轮机,循环水系统、给水系统、主蒸汽系统、补给水系统都采用母管制。汽轮机为单缸、冲动、单抽汽、凝汽式,具有一级调整抽汽,由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制造。与锅炉、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组成一个成套供热发电设备,汽轮机额定功率60MW,设计转速3000r/min。配有二台汽动给水泵、二台电动给水泵。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汽机专业主辅设备及系统、锅炉专业主辅设备及系统、脱硫脱硝专业主辅设备及系统、化学专业主辅设备及系统、公用系统主辅设备及系统、厂区内供热系统(含抽汽及双减系统)等燃料专业以外所有设备及系统的机务检修工作。配合全厂范围内正常生产活动中各种日常检修维护、计划检修、技术改造工程、零星工程等需要,进行的临时性的脚手架搭拆工作。
项目工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质量目标:零事故,确保机组运行正常。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5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6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主机设备维护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反映业绩内容的页面及签字盖章页)。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5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