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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13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养护管理项目(十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4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昌平区2013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养护管理项目(十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受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昌平区2013年平原
昌平区2013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养护管理项目(十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受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昌平区2013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养护管理项目(十四标段)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 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平区2013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养护管理项目(十四标段)
2、建设单位(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内
4、项目具体情况:养护面积1758亩
5、资金来源:政府出资,且已落实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养护管理工作:补植补造;修枝整形;抹芽除蘖;松土除草;施肥追肥;树木架杆、涂白;浇水排涝;移植间伐;种植地被;冬季防寒;维护巡查;林地保洁;道路、围栏、机井、灌溉管线、排水沟渠等基础设施维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和防止人畜危害、应急救灾等。森林防火、毁林、堆物、倾倒垃圾、挖沙、放牧等毁林行为安装警示宣传牌。
9、养护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资 质及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类似业务的经营许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4、投标人须具有养护作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机具等;
5、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养护队伍总人数的5%;
6、投标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8、在最近三年(2014年11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2、 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证 、税务登记 证 书或三 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 证 、近期(含2017年7月-9月)社保;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报名资料必须送达指定报名地点且一次交齐,任何后补的报名资料均视为无效;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同时报名单位将失去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贰佰整(¥200.00),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QQ:3356669237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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