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7-10-04039
1.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1.1招标范围
25吨轮胎式汽车吊车1台。
1.2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质保金10%,质保期满后全部承付。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吊车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3.投标人投标所代理的厂家的产品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质量、安装、调试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6.未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29日9:00起至2017年12月3日17:00止
1.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1.1招标范围
25吨轮胎式汽车吊车1台。
1.2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质保金10%,质保期满后全部承付。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吊车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3.投标人投标所代理的厂家的产品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质量、安装、调试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6.未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29日9:00起至2017年12月3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