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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混凝土外加剂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1.工程概况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金川县境内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
  1.工程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金川县境内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至成都的公路距离约420km,有国道G317线、省道S211线通达。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上距马尔康县城约46km,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

以上运距及线路等仅为参考,工程工地实际公路里程及运输路线请投标人自行考察。

坝址位于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坝址控制流域面积约39000km2,多年平均流量524m3/s。电站的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采用坝式开发,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总库容27.32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电站装机容量20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

2.招标范围

双江口水电站混凝土外加剂:3250吨,其中高效减水剂(萘系)(缓凝型)约2800吨、高性能减水剂(聚羧酸类)(缓凝型)约350吨、引气剂约100吨。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且其注册资本金为1500万元及以上。

(2)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销售业绩:

1)高效减水剂(萘系)。近5年须具有承担过一个总装机30万kW及以上水电站主体工程的供应业绩(含正在执行的合同,需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近5年须具有混凝土100万方及以上水电站主体工程的供应业绩(含正在执行的合同,需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近5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指单项工程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大型公路、桥梁、码头港口建设项目)的供应业绩(各工程供应量不少于1000吨)。

2)高性能减水剂(聚羧酸类)、引气剂。近5年须具有大中型水电站主体工程混凝土的供应业绩(含正在执行的合同,需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近5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指单项工程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大型公路、桥梁、码头港口建设项目)的供应业绩(含正在执行的合同,需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各工程的高性能减水剂(聚羧酸类)供应量不少于300吨)。

(4)商业信誉和履约情况: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且未在双江口水电站工程禁止投标名单内。

(5)财务状况:

1)近3年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盈利能力;

2)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需提供经过审计机构审计近3年的完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6)生产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年生产或供应外加剂1500吨及以上能力,且具有稳定供货能力。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有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近3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中标后因中标人的原因放弃中标,或未能(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投标人为联营(合)体投标。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10)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6. 招标工作安排

(1)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2)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7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3)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甲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收取:人民币4500.00元整,售后不退。

7.样品的提交要求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

(1)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2017年12月8日至13日)免费提交满足本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外加剂样品:高效减水剂(萘系)(缓凝型) 30kg(按每份5kg提供6份样品)、高性能减水剂(聚羧酸类)(缓凝型) 30kg(按每份5kg提供6份样品);引气剂不需提供样品。

(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统一编号后,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检测,本次招标引气剂不做招标试验检测。试验结果合格判定标准为:样品经检测满足国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第5章“外加剂主要技术要求”。经试验结果评定投标人产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评标时试验结果合格评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5.1条第(8)款约定。

8.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北京时间9:00-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北京时间10:00时。投标时应附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书将被拒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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