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瓦水电站主厂房及GIS室、生态电站桥式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古瓦水电站发电厂房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境内,是硕曲河干流乡城、得荣段"一库六级"梯级开发方案的"龙头水库"电站。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拦河大坝位于擦金许沟口下游约620m处,最大坝高139m,水库正常蓄水位3398m,相应库容为2.396亿m3,总库容为2.458亿m3,厂址位于不忍沟上游约2.0km的硕曲河左岸牛棚沟沟口附近的硕曲河左岸山体中,坝、厂址相距约22km,左岸引水隧洞全长20.37km,电站引用流量87.8m3/s,电站装机容量205.4MW:其中主体电站装机容量201MW,生态机组4.4MW(低水头时段运行2.6MW机组)。多年平均年发电量8.078/10.540亿kW·h(古瓦电站本身/计入增加下游效益),具有年调节能力。
二、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台套跨度为16.5m,额定起重量为200t/50t/10t单小车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1台套跨度为10.0m(暂定),额定起重量为10t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台套跨度为13.0m,额定起重量为32t/5t单小车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附属设备;滑触线及附件、安装支架及安装支架基础预埋板等;桥机轨道及其附件;车挡及其附件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附件等,卖方应负责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发货、运输、交货、工地现场开箱交接、现场开箱检查;并负责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设备组装、试验、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技术资料、培训和协调等服务。
标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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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EME-17SCGW-J003 |
主厂房及GIS室、生态电站桥式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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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台 |
第一批埋件占暂定2018.5;桥机本体暂定2018.10 |
车板 |
古瓦厂区卸货场(买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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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10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3.1.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1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