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35kV接地变及电阻柜、35kV站用变压器、10kV站用备用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已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乡发改交能【2015】1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35kV接地变及电阻柜、35kV站用变压器、10kV站用备用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50MW)共安装25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经3回35kV集电线路送入110kV升压站。升压站110kV侧接线为线变组接线,采用户外GIS设备,以110kV等级架空线路接入电网。
2.2招标范围:包括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50MW)项目110kV升压站的35kV接地变及其电阻柜、35kV站用变压器、10kV备用变压器(欧变)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货,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交接验收及培训等服务。
2.3交货地点: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指定地点。
2.4交货方式:工地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2.5计划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交货。
2.6标段划分:一个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 无失信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本项目采购设备的能力,持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权威机构或国际知名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检测合格证书;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近3年内(指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合同签订时间)必须成功完成过至少5台套35kV接地变压器及电阻柜业绩,且已安全运行2年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和安全运行2年以上的用户运行证明);
3.6财务状况良好,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资金证明材料为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7投标人应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实际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 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帐。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1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35kV接地变及电阻柜、35kV站用变压器、10kV站用备用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已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乡发改交能【2015】1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35kV接地变及电阻柜、35kV站用变压器、10kV站用备用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50MW)共安装25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经3回35kV集电线路送入110kV升压站。升压站110kV侧接线为线变组接线,采用户外GIS设备,以110kV等级架空线路接入电网。
2.2招标范围:包括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工程(50MW)项目110kV升压站的35kV接地变及其电阻柜、35kV站用变压器、10kV备用变压器(欧变)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货,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交接验收及培训等服务。
2.3交货地点:湖南湘乡褒忠山风电场指定地点。
2.4交货方式:工地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2.5计划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交货。
2.6标段划分:一个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 无失信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本项目采购设备的能力,持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权威机构或国际知名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检测合格证书;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近3年内(指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合同签订时间)必须成功完成过至少5台套35kV接地变压器及电阻柜业绩,且已安全运行2年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和安全运行2年以上的用户运行证明);
3.6财务状况良好,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资金证明材料为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7投标人应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实际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 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帐。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1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