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一期2×660MW项目水运煤接卸、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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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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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067/16-QT-0401 |
水运煤接卸、运输服务 |
3005 |
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华电常德一期2×660MW项目水运煤接卸、运输服务,预计运输总量暂定为180万吨,运输起止地为常德电厂临时码头至常德电厂煤场,运距约3.5km。时间段暂定为2018年3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结束时间以也在管道机投入运营时间为准,工作范围包括:水运煤的码头卸船、装车、运输至常德电厂煤场指定位置、卸车等,并负责与码头、城管、交通、环保、卫生等城市管理部门及沿途村民的沟通、协调,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招标人提供趸船、浮吊设备,除此外的所有工作和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概况
湖南华电常德一期2×660MW项目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48.98%、48.98%、2.04%的投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项目于2012年7月11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2013年10月8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发改能源[2013]1951号)。2013年12月13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批复项目开工建设(中国华电火电函[2013]528号)。
厂址位于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岗村,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系统。三大主机是由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汽轮机型号:N660-25/600/600;发电机型号:QFSN-660-2;锅炉型号:SG-2035/26.15-M6011,锅炉为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露天封闭、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构架、П型布置全悬吊结构。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已建成容量为2×660MW燃煤发电机组,于2015年12月份投产,二期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设计年耗煤量约260万吨。厂内已建成煤炭堆存场地4个,设计总堆存量32万吨。外委单位自行建设或改建临时码头1个,自建码头正在筹备之中。厂区主干道及进入煤场的运煤通道已修建完成。
常德电厂临时码头位于沅江七星庵,距离电厂约3.5km。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具备水运煤码头接卸的能力。
- 资质要求:①具备水路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道路运输设备总载质量或委托、代理运输设备总载质量不少于300t(需提供证明资料,车辆必须为环保车,如:车辆规格及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复印件等)。
- 业绩要求投标人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陆运和水运累计运输服务业绩不得低于30万吨。
- 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在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投标单位在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潜在投标商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后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2月6至2月14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2月6至2月14日17时整止。




